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工作是壮大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舟山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志愿者队伍,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搭建宽广的平台,形成系统性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慈善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进一步加强志愿者招募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规范如下:
一、招募条件
注册志愿者是指出于本人自愿在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或注册,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与帮助的个人。其基本条件是:
1.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2.热心公益事业,不怕困难,自愿参加,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体能和服务技能;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活动,且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富有责任心,做到服从志愿者组织管理;
6.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愿意与别人合作,配合团队开展工作;
7.年龄1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注册并陪同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二、注册审核
志愿者注册登记采取自行网上注册,申请人自行登录志愿汇/志愿浙江等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每个志愿者都有属于自己的志愿者编号。
三、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2.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科学地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日常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将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负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服务实效;
4.活动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严格做好时数记录管理,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和执行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至行政秘书组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