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志愿者参与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舟山市同心慈善服务中心所组织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手机统一保存的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7

关于社会志愿者参与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舟山市同心慈善服务中心所组织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手机统一保存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在活动过程中手机易分散志愿者注意力,影响其执行效果和工作效率,也会干扰团队协作与沟通,破坏活动节奏和流程。在户外活动时,使用手机易让志愿者忽视周边潜在危险,增加意外事故风险,且随意使用手机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受到网络诈骗等安全威胁。志愿者代表着良好形象,频繁使用手机会损害团队声誉,不统一保管手机易使个别志愿者违反纪律,破坏团队凝聚力和纪律性。为保障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活动质量与效率、维护志愿者形象和团队纪律以及保障志愿者安全,在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舟山市同心慈善服务中心组织的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将对活动参与者随行携带的所有手机进行统一保管。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舟山市同心慈善服务

中心各类志愿活动的社会志愿者(除服务组织活动的指导老师、带队老师、协干、会员、排长、班长、副班长因履行特殊管理服务职责、拍照等必要情形可保留使用手机外,其他参与志愿活动人员及监护人的手机均需统一保管)。

三、保管规定

1.长时间的活动(超过半小时,一般在3个小时左右)

(1)对于时长超过半小时的活动,如:党史学习、雷锋岗、环境保护、一线机动等活动,以及一般时长为3小时的常规志愿活动,在活动开始时,志愿者使用手机在志愿汇和志愿浙江平台完成签到后,需将手机统一上交。
    (2)手机统一进行保管,监督以班组为单位,配备专门的手机保管柜。保管柜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且有监控覆盖的指定区域,手机保管柜的钥匙由带队老师负责保管。
    (3)活动结束后,组织方将统一发放手机,志愿者再使用手机在志愿汇和志愿浙江平台进行签退。
2. 短时间活动(半小时左右)
    (1)对于时长在半小时之内的活动,如:爱心筹集、书循环捐书等活动,志愿者可自行保管手机,活动结束后即可签退离场。如没有签到需求和要求,可不进行线上双平台的签到,但仍须完成纸质签到记录。
    (2)若志愿者在完成此类短时间活动后,有需要和申请继续参与其他活动(无论后续活动时长),则在后续活动开始,完成签到后,需将手机按上述长时间活动的规定统一上交保管。如已知自己在短时间活动结束后需要申请参加后续长时间活动的,则在活动开始前就需要上交手机。
四、违规处理
    若志愿者存在欺骗、隐瞒行为(如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情况),一经发现,组织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1)清除该志愿者此次活动的志愿时数。
    (2)不予此次活动盖章。
    (3) 将该志愿者列入违规人员黑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影响其后续参与本团队组织的其他志愿活动。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志愿者在手机统一保管期间有特殊紧急情况,可向班长申请使用公用电话。若有更加特殊的情况可以逐级向副班长、班长、排长,带队老师说明情况进行申请,获得带队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违规则记为活动不合格,按照活动违规处理。
六、手机保管安全性要求
    1.手机保管柜应具备一定的防盗、防火功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发现保管柜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在保管手机期间,除带队老师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接触手机保管柜。带队老师在保管钥匙过程中,应确保钥匙不丢失、不外借,若钥匙丢失应立即更换锁具。
    3.组织方应为手机保管区域购买适当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火灾、盗窃等)导致的手机损坏或丢失问题。如发生手机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并积极协助志愿者处理相关事宜。
七、其他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舟山市同心慈善服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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